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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筑业企业部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受理审核及到期换证延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14:34:13 来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建〔20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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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
建筑业企业部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受理 审核及
到期换证延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及个人: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云南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各类证书变更相关事宜的通知》(云建建[2010]244号)、《关于规范建筑业从业资格类别的通知》(云建建[2010]697号)、《关于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换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13]398号)要求,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下放资格证书日常管理事项
从2014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个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及身份证变更、证书到期换证、证书污损换证、遗失补办、证书注销等业务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打证。证书类别包含非注册类的管理岗和技术岗(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证书、统计信息员证书、监理工程师(含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助理监理工程师)外)。
二、证书到期换证
(一)因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将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定期核查工作,到期换证工作于2014年3月3日暂停,7月1日后恢复受理。
(二)原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9月30日之前到期的可延期使用至2014年9月30日,其中质量员、统计信息员的证书系统将自动把有效期延长至7月1日,请相关企业及个人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到期换证,逾期证书将自动失效。
三、工作要求
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是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结合各州、市的实际,制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明确办理的时限及要求。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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